辽宁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2-16 10:48:14  发布人:jwc  浏览量:1088

各教学单位

教研活动是更新教育理念、交流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研究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的有效形式。为进一步加强教研活动,强化对教研活动的管理,促进教研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依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研活动的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明确教研目标与任务,有针对性开展教研活动。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以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效果为着眼点,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概括凝练并探索规律。

二、进一步明确教研活动的内容

教研活动的内容要聚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改革、专业及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等,要严格区分日常工作布置与教研活动,依据《辽宁理工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以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能力,促进课程建设,培育教学成果,培养青年教师为重点,组织开展教研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教研活动的管理

1.按时组织教研活动。依据《关于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实施方案》(院发〔201812号),每学期每个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不得少于10次。教研活动组织以教研室为单位,原则上所有成员都必须参加,如需请假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

2.报送教研活动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各教研室根据学校及本单位教学工作重点,结合教研室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报至教务处。当学期教学活动运行过程中,如果教研活动计划需要调整,需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3.做好教研活动记录。每次教研活动,需安排专人填写《教研活动记录表》,并在学期末交所在教学单位存档。教研活动记录的基本要求如下:

1)教研活动主题突出。教研活动记录要首先明确该次教研活动的主题,活动主题应符合教研活动内容要求,避免将日常行政工作安排作为教研活动主题。

2)教研记录条理分明。教研活动记录要客观记录参加活动人员的主要发言情况、研讨内容等,原则上教研室活动的主持人应为教研室主任或者专业负责人。

3)记录撰写形式规范。填写学校统一印发的《教研活动记录表》,信息、签名及需要记录的要点均完整并符合要求。

4)做好教研活动总结和反思。每次填写教研活动记录时,要围绕教研活动主题,总结该次教研活动的成效、整改措施及工作方向,注重对教研成果的凝练。

4.做好教研活动总结。每学期末,各教研室做好教研活动总结,主要包括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教学研究活动成效、教学重点问题的解决情况、教学改革成效等。教研活动总结交所在学院(部)存档。

5.支撑材料归档工作。做好每次教研活动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存档工作。有特色的教研活动要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宣传。

四、本学期教研活动安排

1.各教研室立足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研活动主题和基本内容,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报本单位审核。

2.各教研室活动计划经本单位审核后,填写《辽宁理工学院教学研究活动计划表》(见附件),报至教务处审批。

3.教务处对各单位申报的教研室活动计划进行审批备案。对于不符合教研活动范围、活动主题不鲜明的教研活动责成教研室进行调整。

4.各单位要依据上述要求,组织本单位所属教研室做好教研活动的计划、过程管理及材料归档工作。

5.各单位请于228日前将《辽宁理工学院教学研究活动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26173927@qq.com邮箱,纸质版报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附件:辽宁理工学院教研活动计划表.xlsx

                                   

 

                                     教务处

20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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