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28 16:34:09  发布人:jwc  浏览量:1074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辽宁理工学院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十四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拟开展2022年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立足辽宁省“智慧辽宁,制造强省”的发展战略,围绕学校智能制造类、信息工程类和现代服务类三大专业集群建设,将专业结构调整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

2.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3.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增设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二、范围申报

申报专业原则上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见附件1)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一定的相关专业基础;

2.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3.招生规模原则上应达到60人;

4.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OBE成果导向的教育理念贯彻到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设计中,制订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

5.具备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结构合理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基本条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专业负责人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其中学校基本情况表中涉及内容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2.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本学院新申报专业进行调研、论证,形成论证报告(含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3.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

4.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的专业,由专业所属单位组建评议专家组,依据国标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5.专业申报材料和审议意见应在学校主页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五、申报材料

1.专业论证报告电子版及纸介质一式一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电子版及纸介质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4月1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王丹老师。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pdf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2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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