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4-25 09:41:44  发布人:jwc  浏览量:1256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促使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十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学校的教师、管理者、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参赛项目设置

包括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和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两大类别。

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管理案例

三、参赛办法

1.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类每件作品限报3人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类每件作品限报5

2.每人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以参与2件作品。包括第一作者

3.作品由各单位统一报送。各单位要依据《第二十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1)的要求,做好对参赛作品的遴选和审查工作。

4.各教学单位按 要求推荐能够代表本单位水平的高质量作品,学校将聘请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作品进行评选,并遴选出最优秀的作品参加辽宁省“交流活动”

、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参赛作者填写《作品登记表》(附件2)中的作品信息部分,各单位填写《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参赛作品类别做好推荐排序,于514日前将纸介质及电子版送至教务处。

3.《参赛作品汇总表》信息务必准确,获奖证书以此信息为依据制作,出现错误无法更改。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丹  彭爽

联系电话:6086021

电子邮箱:26173927@qq.com624972969@qq.com

办公室知远楼105室

 

附件1: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doc

 附件2:作品登记表.doc

附件3:作品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

核发: 点击数:1256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