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24 15:57:36  发布人:jwc  浏览量:1073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OBE教育理念,落实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思路,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1.教学研究与改革以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内涵,不断提升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功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课程思政建设落地落实、见功见效。

2.深刻理解OBE成果导向教育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立足人才培养目标,在OBE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的指导和引领下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以及考核评价方式的改革等,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效。

二、立项要求

1.选题要求。本次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选题主要分为两类内容,一是围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开展专项立项;二是围绕用OBE成果导向理念指导的课堂教学改革

2.可行性要求。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确定选题,项目立项目标明确、实施路径清晰,结题成果及目标设定达成度高,确保有条件能完成教学研究与改革任务。

3.可推广性要求。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要确保能够落地实施,并在相关领域内具备推广价值,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4.资源利用要求。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要注重资源与优势的整合,鼓励立足校企合作开展研究和申报。

5.2021年立项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项目遴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1.第一阶段(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二级教学单位审查,重点对项目研究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可行性把关,审查中期和结题预期成果是否明确、设计合理、饱满,确认项目研究是真题真做,二级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推荐意见。

2.第二阶段(2022年6月27日前完成):专家评审。教务处组成专家组,开展立项遴选实名评审和阶段性(中期和结题)检查,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不解决实际问题、中期和结题预期成果不明确的项目不予立项,对未完成中期或结题预期目标的项目给予中止资助、结题认定。

3.基本条件: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4. 项目立项及管理: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依据《辽宁理工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四、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入职一年及以上专任教师,独立承担课程教学一年及以上。

2.项目实行负责人制度,是项目设计、实施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整体规划,制定改革措施,明确各年度的工作目标和预期完成的阶段性指标,合理安排进度,充分调动项目组成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改任务,按时提交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材料。

3.项目组成员应为学校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共同为项目研究与改革负责。成员要听从负责人的安排与调遣,积极参与项目研究与实践,承担具体任务。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2022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姓名—申请书”的形式命名。

2.经二级教学单位评审通过后的项目,上述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以所在单位(二级教学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3.项目所在单位(二级教学单位)要对评审通过后的项目汇总后填写《2022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4.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6月20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丹        邮箱:26173927@qq.com

联系电话:6086021。

 

教务处

                                           2022年524

 

附件1:辽宁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2022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xls

核发: 点击数:1073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