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 2023 年高等职业教育 (专科) 新 增专业备案材料工作的预通知
日期:2022-09-20 14:33:24  发布人:jwc  浏览量:395

各学院

学校办学定位与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结合辽宁省教 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 >的通知》 (辽教发[2019]60 号) ,为做好我校 2023 年高 等职教育新增专业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新增专业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  (专科) 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高等职业教育 (专 ) 新旧专业对照表 (最新版) 》为依据,参考《关于公 2020 年度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社会紧缺专业和建议暂缓增 设专业名单的通知》  (辽教函[2020]432 号) 。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申报的专科专业应与时俱进,紧密围绕区域产 业、业发展实际需求,结合自身办学优势,重点发展与学 学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专业,提升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


力。 自主进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动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2.对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 宁振兴能力。支持设置服务我省“一圈一带两基地”区 域发展格局和“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 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建设的相关专业;

3.新增专业应该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图书资料、仪器设备、 实训基地、师资队伍等办学资源。

三、申报流

1.学院申报。学院提交拟设置高等职业教育 (专科)  报材料。

2.学校审议和公示。教务处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社会人才需求等,对 报专科专业进行审议。专家组审议结果报学校审定,审 结果及申报专业申报材料公示一周。

3.网络申报。由教务处和申报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进行新 增专科专业网络申报

、报送材料

1.《2023 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新增专业汇总表》 (见 附件 1) 电子版及纸质一份;

2.《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申报表》  (见附件 2)  三份,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与人才培养方案等佐证材料合


订一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 26173927@QQ.com 邮箱,纸质版 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五、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 10 月 20 日。

六、联系人

  人:王丹

系电话:6086021

附件1:2023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新增专业汇总表.xls

附件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2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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