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实验报告评阅规范
日期:2021-06-03 10:08:36  发布人:jwc  浏览量:1798

实验报告是实验者对某项实验的研究、探索与认知过程真实完整的记录描述和分析总结。撰写实验报告是实践教学环节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技 能训练,是培养并体现学生的认知能力、动手能力、分析能力、综合能力、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实验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教学大纲要求、实验指导书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实验报告内容,保证实验报告质量与批改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教学管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范。

一、实验报告格式统一,内容项目完整

(一)各学院(中心)应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统一的实验报告格式和实验成绩评定标准,实验报告的内容要求可参考附件一。

(二)实验报告内容必须含有实验目的和要求、实验步骤过程、实验结果(结论)、思考与讨论、实验日期、实验地点、实验成绩七个内容。

(三)对于部分特殊实验设备及环境的使用,须填写实验安全教育记录,可参考附件二,并在各学院(中心)备案。

二、学生实验报告书写规范

(一)学生实验报告要求书写规范,不得使用红笔或者铅笔书写(画图表除外)实验报告。

(二)实验报告封面及其他项目内容均应填写完整,学生实验报告中实验步骤过程和实验结果(结论)应详实充分。

(三)实验报告用纸大小各学院(中心)统一。

三、教师批阅实验报告规范

(一)教师批阅学生实验报告时须使用红笔,教师签名、批改日期及实验成绩应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同时要求填写完整。

(二)对于实验报告应包含的内容要逐一进行批阅。

(三)实验报告的批阅要及时、认真、仔细,每页都必须体现批改痕迹,如有错误,教师应在报告上标出,如无错误,每一页上必须打“√”。

(四)实验报告成绩评定应依据充分,具体采用的给分形式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验特点自行确定。

(五)实验报告要全部批阅,教师在批阅的过程中,要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六)实验报告批阅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成绩的登记工作。

四、实验报告存档规范

(一)各学院(中心)实验报告均以纸质版存档,对于实验过程内容较多,无法全面记录的课程可以将实验数据以光盘形式和该门课程的实验报告共同存档。

(二)学生实验报告的留存,以课程为单位将同一门课程一个学期所开实验项目的实验报告进行统一装订汇总留存,以便随时抽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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