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辽宁理工学院第七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1-06-09 10:00:30  发布人:tw  浏览量:1393

各团总支:

建党百年之际,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5号),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头脑,引导我校大学生骨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我校将举办第七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引领大学生骨干在新时代背景下努力成长为“新理工”人才,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听党话、跟党走,让理想信念铭记于心、见诸于行。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素质全面的大学生骨干队伍。

二、培训形式、对象、时间

1.培训形式

通过理论学习、红色教育、实践锻炼等形式深入开展,锤炼提升学员综合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由校团委联合思政部制定培养计划,鼓励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质量实效,主动开发设计相关课程,提高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的吸引力。

2.培训对象

学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校级、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文体积极分子、志愿者选进个人、励志典型、优秀团员。

(3)个人工作学习表现优秀,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

 3.培训时间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见附件。

三、培养过程

学员培养采用集中学习实践和日常培养训练相结合方式进行。

1.启动实施。根据学团年度工作计划,拟于5月下旬举行开班仪式,全面启动 2021-2022学年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

2.理论学习。引导学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员进行集中理论学习,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就党的创新理论、重大政策以及社会热点等问题进行专题授课。

3.红色教育。组织学员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等实地学习。寻访历史见证人,观看优秀典型事迹的影像资料、专题展览,邀请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等。

4.实践锻炼。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式,就近就便开展常态化实践锻炼。

5.日常学习。学员结合日常学习、工作,参加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特别是要在加强团的基层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学员应在网络上主动发声亮剑,同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作斗争,在面对重大事件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时冲锋在前、经受考验。培养期内,学员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定期撰写读书笔记,分享学习心得;按时学习,独立完成一篇“青马工程”学习小结。

6.严格建立淘汰机制。对于在培训过程中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有不当言行造成恶劣影响的;在重大事件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前表现消极、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违反学校纪律制度,情节严重的;不遵守培训纪律,违反学员管理规定的;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淘汰。

7.考核评价。在考核标准上,把学员政治表现作为第一位的要求,从集中理论学习、实践情况、学习小结、日常学习、重大事件响应等方面进行评价,培训结束后公布毕业学员及优秀名单。


四、有关要求

1.校团委将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学党史、强信念、 跟党走”学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强研究谋划和系统设计,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2.各学院团总支请于5月13日前确定培训学员名单,并将学员汇总表、学员登记表纸质材料盖章送至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7885161@qq.com。在推送培训班学员名单过程中,要明确一名同学担任本学院联系人,负责培训期间本学院学员的召集联系等工作。


联系人:孙薇薇            班主任:赵绪

电话:13304068777    电话:1894066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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