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有效解决灭火力量不足的问题,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我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录人员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经开区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经开区长滩镇、四方台镇灭火救援任务,经开区大队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及职责
(一)战斗员:招聘15名,承担灭火救援任务。
(二)驾驶员:招聘5名,承担灭火救援任务。
(三)通信员(宣传员):招聘2名,承担灭火救援、火场的摄影(像)、媒体宣传、新闻写作、视频制作等任务。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为人正派,作风扎实,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
4、无面、颈部纹身,着短袖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能超过3cm的纹身,无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验以及具体报考岗位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报名条件
1、战斗员: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消防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 周岁(199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
2、驾驶员:男性,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具有B2 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的实际驾龄不少于 1年。战斗员、驾驶员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3、通信员(宣传员):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文案撰写能力,能熟练使用剪映、Premiere、AE、EDIUS、PS等后期编辑软件。具有影视编导等相关专业的优先。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月应发工资42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另有灭火救援、执勤补助费等,每月综合工资约63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和补助费正常发放,保险正常缴纳)。对表现突出,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可以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培养。
五、招录程序
(一)公告发布
请应聘人员关注“经开人才信息”公众号,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现场报名成功后,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央南大街57号)三楼右手边信访接待室。
3、联系人:艾女士
联系电话:13998889113
现场报名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请应聘人员以电子形式填写完整后用A4 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不需要提供)。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B2及以上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应聘人员需提供,且驾驶准驾车型的实际驾龄不少于1年)。
(7)《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战斗员年龄放宽的应聘人员需提供)。
(8)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需提供)。
(9)12123违章查询截图复印件。
(10)《诚信承诺书》原件。
(1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12)提交《个人征信报告》。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经开区大队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政审考试等环节。
2、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学历情况、AOPA证书、高级技工证书等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四)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经开区大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国家队消防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约380元左右)。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经开区大队将统一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
(六)体能测试
战斗员、驾驶员岗位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科目等信息详见《体能测试科目及标准》,满分为100分。分1000米跑、俯卧撑、100米跑、立定跳远四项。总分为100分,每项分别为25/25/25/25分。按测试成绩依次排名计分。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运动服和运动鞋。
2、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的人员禁止参加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体测,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提前自行热身,因个人热身不充足而导致拉伤或其他运动损伤,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3、有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参测资格:(1)冒名顶替;(2)证照不符的;(3)不遵守考场纪律,经工作人员劝阻仍不改正的。
原则上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体能测试人数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手机畅通。
(七)笔试、专业能力测试
通信员(宣传员)岗位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笔试。注重公文写作及相关职业素质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作答,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注重所报岗位业务能力的实际操作能力,考生需自带拍摄、剪辑设备,如手机、单反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自备网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段视频剪辑。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手机畅通。
(八)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政审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分岗位按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招录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根据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手机畅通。
(九)成绩评定
1、战斗员和驾驶员岗位。按体能和面试4:6比例计入总分。
2、通信员(宣传员)岗位。按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6:4比例计入总分。
(十)考察
对招聘入围人员进行考察。由于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经开区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体检、政审、体能测试、面试、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八、附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
2.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点击链接,通过网盘输入提取码获取附件。
https://pan.baidu.com/s/1wj7ocTBbiRsuRCFjWPGJHA?pwd=lj8q
提取码:lj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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