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27 15:54:12  发布人:jxzliang2  浏览量:0

各教学单位:

教师评学是教师对所授课程学生学习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加强对学生学习状态的评价、 监测和反馈,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推动教学和管理改革工作持续改进。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教师评学工作,为保证评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

二、教师评学范围

1.评学主体:每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含兼职教师、外聘教师)

2.评学对象:以行政班级为单位的各本、专科专业学生。

一位教师担任多门课程或在多个班级任教的,需对每个班级进行评价。

三、教师评学内容

1.学生学习态度:包括迟到、旷课和课堂纪律情况。

2.学生学习过程:包括学习兴趣、师生交流和自主学习等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及学生学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存在的障碍。

3.学生学习效果:包括知识、技术的掌握和应用程度。

四、评学程序

1.教师评学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统一组织,负责拟订教师评学工作安排及要求。

2.教师评学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按照自然班级(行政班)填写《辽宁理工学院教师评学指标体系量分表》(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公共选修课、体育课、大学英语分级开班及课时数少于16学时的课程暂不开展评学活动:对跨单位授课的教师,由开课单位填写《辽宁理工学院跨单位授课教师评学汇总表》(附件2)于6月23日11:00前送交学生归属学院。各教学单位负责分专业分年级汇总整理,填写《辽宁理工学院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附件3-1;附件 3-2),撰写现阶段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有学生的教学单位对班级进行评学分析,撰写《XXXX学院教师评学结果分析报告》(见附件4);无学生教学单位不撰写。

3.教师评学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管理处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进行全面汇总、统计和分析,撰写学校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将结果反馈给学校领导和各教学单位,并作为进行教学和管理改革的依据。

五、相关要求

1.教师评学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名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合理安排,认真组织本部门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按要求开展评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任课教师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授课班级进行各项指标的等级评价,并针对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给出评语和建议,加强评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各教学单位应于6月27日11:00 前将《辽宁理工学院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XXXX学院教师评学结果分析报告》(附件 3-1、附件 3-2:附件 4)纸质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chenxu@lise.edu.cn

附件: 

(附件已通过智慧辽理工发放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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