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关于校园交通安全的通知
日期:2023-05-26 10:54:57  发布人:bwc  浏览量:872

全校教职员工:

近日武汉一小学生校内被教师驾车碾压致死,引发强烈社会舆论,为避免此类事故在我校发生,现对全校教职员工提出以下要求:

一、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应注意事项

(一) 车辆进入校园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持“行人优先”的原则,按校园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原则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有标志限速的路段应遵照限速标识驾驶。

(二) 机动车应在机动车道行驶,在未划分机动车道的路段时,应在道路右侧通行。遇有交通拥挤情况时,应顺序通过,不得抢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三) 机动车应当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不得随意停放。

(四) 过路口时,减速慢行、注意瞭望。

二、校园内非机动车应注意事项

(一) 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

(二) 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不准占用机动车车道行驶;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行人、车辆;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骑车时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物体,不骑车带人,不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广播等不良行为。

(三) 不得在道路上骑滑板车、电动平衡车。

三、校园内步行时注意事项

(一)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准以滑板,旱冰鞋等作为交通工具在校园里通行,不准在校园马路上玩耍、嬉闹等影响本人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二)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无人行横道的过马路时,注意瞭望车辆。

(三) 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玩手机或做其他事情。

**提醒全校教职员工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请二级学院及时将第二、三点传达给学生。


核发:bwc 点击数:872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