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程考核改革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08 00:26:23  发布人:jwc  浏览量:982

各开课单位:

依据《辽宁理工学院关于加强课程考核改革的实施意见》(辽理工校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对各教学单位实施课程考核改革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202138-312日:各教学单位自查;2021315日-319日:学校抽查。

2.检查方式:各学院自查后,由教务处、督导办对各学院材料进行抽查。有必要的,深入到各教学单位实地检查验收,或找任课教师答疑。

二、检查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改革有关的教学材料,包括:课程考试方法改革方案、课程考核改革申报表、过程考核支撑材料、记分册,以及该门课程的大纲、日历、教案、教材、试卷(含命题审批表、试卷、AB样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报告)等有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课程考核改革领导小组,依据学校有关要求,整理备查材料,并对本部门课程考核改革情况进行自查。

2.各学院于自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课程考核改革抽查结果,核实、分析课程考核改革存在的问题,对有问题的教师逐一约谈,了解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3.学校在对各单位课程考核改革材料进行抽查时,既检查考核改革有关文件的规范化情况,也检查各单位自查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反馈给有关单位,对出现问题的课程进行通报。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课程考核改革情况的验收工作,做好检查、反馈、整改工作。学校对课程考试方法改革的检查结果将纳入教学单位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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