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指导性意见
日期:2021-06-03 09:53:56  发布人:jwc  浏览量:1959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关键,为彰显我校实践性教学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推动实践教学改革,构建一个目标、两种能力、三个层次、四个保障、五个平台为一体的科学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促进实践教学提质增效,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进程,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条 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的原则,聚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以优化实践课程体系为基础,以构建多维度实践教学平台为抓手,以强化实践教学队伍建设为支撑,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整合校企实践教学资源,形成实践教学育人合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第二条 实践教学目标体系

(一)实践教学目标体系的内容

1.获得知识。使学生获得实践知识、开阔眼界,丰富并活跃学生的思想,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进而在实践中对理论知识进行修正、拓展和创新。

2.增强观念。增强实践情感和实践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意识,培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坚韧不拔的工作作风,培养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3.培养能力。构建实现“一个目标”,即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培养学生“两种能力”,即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

(二)明确实践教学目标

实践教学目标体系以切实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为主线,遵循学生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循序渐进的原则,搭建“五个平台”,即基础实践平台、校内实验实训平台、校外实习实训平台、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产业学院平台,构建与大学四年相对应的“基础层次、综合层次、创新层次”的全过程开放式、多样化、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三)完善实践教学计划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完善实践教学计划,使其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注重实效性。各专业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占总学时的25%~40%,同时要避免重实践教学课时比例,而轻实践教学质量的倾向。

制定实践课程标准

实践课程的主要教学形式包括:实验、综合性实训、课程设计、技能训练、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各专业的实践课程标准应对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目的要求、课时安排、教学形式和手段、教学所需设施条件、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认真进行落实,加强管理。

第三条 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一)打造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要改变过分依附理论教学的状况,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应占有较大比重,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实践能力训练。

(二)构建“递进开放式”的实践教学层次

1.基础层次。侧重操作性,专业技能注重技术应用性。

2.综合层次。强调综合实践性,注重“产品”与“项目”教学。

3.创新层次。注重创新制作和新技术应用,侧重于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三)搭建符合我校实际需要的实践教学“五大平台”

1.基础实践平台。以军事训练、社会调查、认知实习和基础实验为主要实践内容载体,对学生进行基础实践感知,以及基础实践能力培养和训练。

2.校内实验实训平台。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放创新实验、课程设计、项目实训、学科竞赛、第二课堂为主要实践内容载体,使学生从最基础的实验验证,逐步过渡到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3.校外实习实训平台。以生产实习、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毕业实习为主要内容载体,使学生贴近基层、贴近岗位,亲身体验,重点在于学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和动手能力的训练。

4.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以科技创新活动、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竞赛为主要实践内容载体,以创新的思维构建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大学生提供校内科技制作与研发、创业孵化的场所。

5.产业学院平台。以产业学院合作企业顶岗实习、科技创新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为主要内容载体,让合作企业真正参与进来,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融合协同育人。

(四)多种课堂形式联动

坚持把实践教学内容贯穿于“多课堂”之中。除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课程论文、专业综合能力实践(含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外,要加强与学生的“第二课堂”联动,将校企合作育人、创新创业训练与教育纳入其中,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第四条 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组织管理

实践教学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进行进行宏观组织管理,针对不同的实践形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由团委、科研学科处、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落实方案。各学院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运行管理

各专业要制定独立、完整的实践教学计划,并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实践课程标准,编写实践教学指导书,规范实践教学的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结合行业的实际特点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安排毕业实习、企业定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制度管理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一系列关于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和学科竞赛等方面的实践教学管理文件,以保障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利开展。实践教学文件和管理制度包括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课程大纲和教材,实践指导书、实验报告等实践教学文件和各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制度。

第五条 实践教学保障体系

师资队伍建设

1.学校在制定具体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时,应重点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训方向和培养方法的研究,建立符合应用性本科教育特点的师资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建立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证书”的教师“双资格证书”制度;

2.用政策引导和鼓励教师深入到行业企业一线熟悉生产,参与科研和技术开发;

3. 吸引社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各专业的企业导师;

4.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各学院在现有实验实训室的基础上,根据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出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保证各专业必修实践课100%的开出率。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时要统筹规划,优化配置。

1.实验实训室建设注重仿真性、先进性和完整性,尽可能仿真或模拟职业环境,特别是专业实验实训室能够直接接触生产一线已经成熟且广泛使用的技术,模拟岗位环境,使教学环境和条件接近生产一线。

2.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基本目标为每学年每个专业的学生要到校外实习实践至少一次,每个专业基本配置为3-5个实习实践基地,各学院根据此目标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规模,制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

3.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各学院根据各个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选择,既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又交通相对便利的单位,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使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互为补充,实现功能最优化。

4.在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的过程中,应努力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明确实践项目和内容,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努力扩展合作的领域,为企业提供服务,力求产教融合。

(三)实践教学教材和指导书建设

实践课程教师要根据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或开发实训教材。实践教学环节的教材建设,必须做到与理论教学相配合、与新的教学实验设备与内容相适应、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1.已经独立设课的实验,编写与课程配套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2.没有独立设课的实验,编写与主教材配套的实验指导书和资料;

3.对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材料的编写,既要考虑实习基地的具体情况,更应该强调编写稳定性、通用性较强的实习指导书;

4.实践教学环节的教材与指导书建设要体现规范化,具有创新性与综合性,同时有利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实践教学经费保证

1.学校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确保实践教学经费落实到位,加强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估,保障专款专用;逐步加大实践教学经费在学校经费支出中所占比例。

2.各学院根据学校总体经费预算,规划制订实践教学各环节的经费使用预算计划。制订计划的原则是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同时尽可能节约经费使用,报学校批准后,形成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 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一)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学生评价体系

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都要加强指导和管理,每次实训都有实训报告或成果,由专业指导教师分析评定与专业目标、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记入课程成绩。对学生参加实验、实训的各个实践教学环节的目标提出详细要求,加强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考评,制定综合实践能力考评方案,确定考评内容与方法,提出考评成绩的比重,通过笔试、口试、操作考试及实验论文等多种形式考评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对于实习考核可通过实习报告、现场操作、设计和答辩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立一套规范、明确的教师评价体系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出实践教学各个环节的具体明确的质量标准,并通过文件的形式使之制度化,严格规范执行。再结合同行评价结果、学生评教结果,纳入教学考核之中。

第七条 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各专业从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入手,进行实践教学实践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2.学校制定与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加大设备设施投入,改善实践教学条件。

3.按本指导性意见,各教学单位总结实践教学成功经验,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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