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校外导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办法
日期:2022-08-27 10:10:57  发布人:jwc  浏览量:2609

为了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有效利用校企实践基地及行业领域人才资源,强化学生的专业理论应用能力与工程实践能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学校决定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双导师”指导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双导师”的界定

“双导师”由校内专业教师和校企合作基地、现代产业学院、行业领域专家组成。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负责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修改、定稿等各项工作。

二、校外导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丰富和优化毕业设计(论文)导师队伍结构,提升导师队伍的整体指导能力,使学生更好地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活动。

(二)有利于加强校企合作交流,促进与企业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智力资源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互动与交流。

三、校外导师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校外指导教师要求对工作负责、事业心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二)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主持开发项目的经验。

(三)了解指导的学生所学专业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

(四)能够认真履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按《辽宁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四、校外导师聘任的基本职责

(一)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遇到的困难。

(二)校外导师要重点负责指导学生的实践环节,为所指导的学生选择实验、试验、调研和生产实践的场地,指导分析处理数据、提炼观点等实践活动。

(三)协助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仔细审阅,对完成内容做出恰当评价,提出优点和不足,并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五、其他

(一)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需要,聘任校外导师由专业教研室统一提交《辽宁理工学院聘任校外导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申请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院长签字,确定聘用的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原则上按《辽宁理工学院教学及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确定,校内、外指导教师工作量分配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决定。

(三)校外导师聘期一般为1年(完整指导一届毕业生)。聘期结束后,根据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可续聘。

六、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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