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辽宁理工学院实习教学管理规定(修订)》(辽理工校发)文件精神,现将2026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实习分专业(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两个阶段进行。专业实习的启动时间为第七学期第9周,原则上应于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八学期第1-8周。
二、工作安排
1.制定实习指导书。为保证实习成效,达到实习目标,相关专业教研室必须组织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编写实习指导书,周密安排、详细部署实习工作内容、实习要求、实习程序与时间安排、考核评价标准等。
2.制定实习计划。各学院组织相关教研室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实习任务,做好实习计划。
3.确定实习单位。各学院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 考察评估,选择能满足实习大纲的教学要求和专业能力基本训练、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各学院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工作方案,实行一企一案。
4.确定指导教师。各学院应当选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校内指导教师和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单位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校内指导教师的数量视实习性质和学生人数而定。
5.实习动员。各学院在学生实习前要召开实习动员会,讲明实习的目的及要求,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并组织学习《辽宁理工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明确职责及要求。
6.实习指导工作。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本专业知识的指导,有计划地做好实习情况检查,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学生认真撰写实习指导记录、实习手册及实习报告等学生实习材料(附件1),按计划完成实习任务。
7.成绩评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评语及实习指导记录、答辩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记分。
8.实习材料归档。归档材料内容包括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学生实习手册、实习指导记录、实习报告(全部)、学生成绩、实习基地协议书等教学管理记录材料,由各学院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四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各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加强师生实习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实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实现学生实习保险全覆盖,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实习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实习前需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辽宁理工学院学生实习协议书》(附件3),确保学生实习安全及维护学生权益。
2.实习教学安排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并依据行业及企业对专业能力的需求不断更新实习内容,保证实习质量。
3.实习原则上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个别情况下,毕业实习可以允许学生结合本专业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学生申请分散实习时,须填写《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经学院批准后报送至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分散实习材料见附件4。
四、材料要求
(一)专业(生产)实习材料(附件5)
1.各学院请于9月22日前提交专业(生产)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2026届毕业生专业(生产)实习安排表》、实习工作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
2.10月9日前提交《2026届毕业生专业(生产)实习情况统计表》;
3.2026年2月27日前提交专业(生产)实习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毕业实习材料(附件6)
1.各学院请于12月24日前提交毕业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表》、实习工作方案、《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2026年5月11日前提交毕业实习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
3.2026年5月29日前提交《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成绩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至251616670@qq.com邮箱,纸质版盖章签字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老师。
附件1:学生实习材料
附件2:实习安全承诺书
附件3:辽宁理工学院学生实习协议书
附件4:分散实习材料
附件5:专业(生产)实习材料
附件6:毕业实习材料
教务处
2025年9月15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2025年9月本科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