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日期:2022-12-26 09:29:47  发布人:renshichu  浏览量:415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的要求,学校决定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分为两个阶段,其中2022年12月3日起,在专题上线 “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2023年1月5日,上线其他课程。

(一) “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

1.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聚焦直播在线教学的组织、安全问题的识别与防范、直播在线教学软件安全防护功能的使用等,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置有关问题的能力。

2.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直播在线教学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以及教师在直播教学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3.教师的心理健康。面对直播教学中网络暴力等行为的心理调适,获得心理援助的途径等,降低有关问题对教师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专题其他课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二、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教师于2022年12月可以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的学习;2023年1月5日一2月28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做好寒假教师研修的动员组织工作。要求所有自有教师按时完成各专题的学习,并打印学习证书。由于我校接到通知时间较晚,12月份的专题学习仅剩5天时间,叮嘱教师抓紧时间完成12份的专题学习。

(二)做好宣传总结工作。明年开学初,收齐本部门参培人员的学习证书,交到教师发展中心。要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形成一份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于开学后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静宏

 

2022年12月26日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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