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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理工学院转专业政策
日期:2023-03-30  发布人:zhaoshengwang  浏览量:4471

为尊重学生个性成长,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学校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本科生提供转专业的机会。

一、基本原

(一)第一学年结束后,学生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允许其转专业。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

)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只能提出一次转专业申请,一经学校批准,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它专业。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因国家需要或具有某方面突出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4、参军复员学生因自身需要转专业的,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5〕115号),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转入招生类别相同的有关专业;

5、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转入招生类别相同的有关专业。

二、基本要求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需按新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其转入专业的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与其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相同或相近,课程成绩可予以抵顶,并记载相应学分;不能抵顶的课程学分,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载。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第一学年不能抵顶的课程要在毕业前补齐;

)为避免与国家现行招生政策冲突,没有招生的专业不接受学生转入。

三、工作流程

)在每学年初,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辽宁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确认书一份,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允许转出人选,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后,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将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长办公会审定,经批准后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由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负责向本单位学生传达学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要求和时间表。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

(二)各学院按照转专业学生名单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接收准备工作;

(三)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须按上述程序进行,规定时间外一般不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

(二)体育类、艺术类、普通类等之间跨招生类别的;

(三)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四)休学期间的或应予退学的;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六)不同招生科类之间不能互转;

(七)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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