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办法(试行)
日期:2025-04-15 15:02:03  发布人:jxzliang2  浏览量:0

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是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为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预期标准,为专业教育教学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办法。

一、评价依据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辽宁理工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

二、评价责任人和评价主体

二级学院院长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责任人。各专业成立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小组,包括二级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教师代表、辅导员和校外专家。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和审查本专业毕业要求各指标点和相关支撑课程的合理性;确定各指标点支撑课程的权重值;制定和审查评价方法;收集数据,实施评价,撰写报告,提出持续改进要求。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主体涵盖本专业毕业生、专业教师、兼职教师、辅导员、二级学院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校外专家、用人单位和学生实习实践单位等利益相关方。

三、评价内容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可分为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两大部分,其中客观评价是基于课程教学的直接达成评价情况,主观评价是基于毕业生调查问卷、座谈的间接达成评价情况。

1.基于课程教学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直接达成计算办法为依据课程对指标点的支撑度确定毕业要求指标点中各课程的权重,课程支撑赋值原则上H为3、M为2、L为1。具体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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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达成评价结果取各分解指标点达成度中的最小值。如各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结果均达到评价合格标准,则视为毕业要求达成。

2.基于毕业生调查问卷、座谈的毕业要求,指标点间接达成评价为以评价问卷的形式在学生即将毕业时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依据毕业要求及指标点进行设计。

四、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多种评价方式定量分析法以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为主要手段,定性分析法以问卷调查为主要方式。

五、评价周期

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确保对每一届毕业生都进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评价结果形成“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记录文档,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踪。

六、评价结果及运用

各专业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比较,找出教学环节、课程体系的弱点,进行必要的整改,从而保障各个教学环节、课程体系、教学大纲均能围绕毕业要求达成这个核心任务来实施。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记录和分析报告由二级学院存档,保存六年以上。评价结果作为专业对毕业要求调整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质量管理处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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