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过程性考核材料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5-11-06 16:10:11  发布人:jxzliang2  浏览量:0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不断提升课程评价材料质量,持续推进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保证课程目标的有效达成及专业学生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教学质量管理处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过程性考核材料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校级检查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11月7日。

验收检查时间:对持续改进效果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材料完整性及真实性,如考勤记录、作业批改痕迹、评分依据等,以及过程性成绩记载的规范性、真实性和一致性展开细致检查,力求及时发现并解决材料中存在的不完整、不真实归档不规范等问题。

三、材料要求

1.课程过程性评价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指导,过程性环节设置合理、全面。

2.课程过程性评价须有方案和评分标准,有据可依,严格执行,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不得将过程性考核作为向学生无依据的“送分”手段。

3.过程性内容须准确体现课程目标。

4.各学院在收到校级检查结果后,应组织教研室对所辖教师承担的课程过程性考核材料进行持续改进工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材料完整性核查:检查考勤记录、作业批改痕迹、评分依据等是否齐全、真实;

(2)成绩规范性检查:核查过程性成绩记载是否规范、真实,与教学大纲、评分标准是否一致;

(3)问题梳理与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督促教师及时整改。

5.持续改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建立课程过程性考核材料质量常态化自查与持续改进机制,推动考核评价方式不断优化,切实发挥过程性考核在促进学生能力达成、提升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

6.提交持续改进工作报告

请于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期间开展持续改进工作,并于2025年11月18日11:00前,将过程性考核材料持续改进工作报告(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以教研室为分组)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lijingjing@lise.edu.cn。

7.验收检查阶段

教学质量管理处将组织验收检查组对各学院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对验收抽查中仍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附件已通过智慧辽理工发放相关部门)

附件:

1.辽宁理工学院课程过程性考核质量评价表2.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过程性考核材料持续改进工作报告


核发:jxzliang2 点击数:0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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