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理工学院2021——2022第二学期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3-13 21:43:02  发布人:tw  浏览量:755

为弘扬锦州英雄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倡导形成“人人都做志愿者”的理念,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人人都做志愿者”的育人氛围,持续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项目化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建团100周年,值此第59个学雷锋日暨第23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到来之际,面向我校全体学生集中开展践行英雄主义教育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我为学校做好事”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1、主要内容: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办实事”成效,全校各志愿服务组织、团支部开展“我为学校做好事”雷锋月主题志愿服务,组建多支志愿服务队,开展日常服务、课前准备、院舍打扫、学业帮扶、安全保护等服务校园、服务青年学生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和谐校园建设,以自身奉献体悟新时代劳动观、传承锦州英雄的精神、续写新时代英雄故事。

2、具体要求:以35日学雷锋纪念日为关键节点,加强内容设计,强化校院联动,发挥各单位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力量,坚持在劳动劳作中弘扬雷锋精神,在各学院团委(总支)指导下,推动覆盖全校各团支部,围绕各类主题,以项目化、团队化志愿服务形式,有序分类开展。

(二)组织“聆听英雄故事,传承时代担当”主题团日活动

1、主要内容:各学院团组织发挥创造力、组织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主题观影、榜样学习、实践服务、时事研讨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团日活动,并借助院校媒体及时宣传,带动支部成员生动地学习雷锋精神,树立青年担当时代重任的使命感。

2、具体要求:各学院以团支部为单位,将学习英雄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践行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等内容相结合,培养学生关注时事、服务学校、奉献社会的意识,当好新时代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三)指导我校青年志愿者开展践行英雄主义精神活动

1、主要内容:结合相关线上线下宣传,在校园内开展学英雄、做英雄等志愿活动。分享我的雷锋故事、自习室整理打卡、志愿服务创意交流、践行英雄主义志愿服务活动,更好地在全校范围内宣扬新时代雷锋精神、讲好志愿服务故事。

2、具体要求:团委统筹全校各级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面向全校师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践行锦州英雄精神志愿活动,不断增强全校师生的服务社会意识与志愿服务能力。

二、活动要求

1. 加强疫情防控,筑牢安全底线。以保证学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学生管理各项要求,线下活动开展提前做好预案,严格控制人数,做好个人防护与安全风险排查,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2.号召同学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取向粗鲁告别,向陋习告别,向坏事告别;力争把文明带进校园,把微笑带给同学,把孝敬带给家长,把谦让带给他人;坚持岗位学英雄,充分发挥锦州红色资源,传承锦州英雄的精神,在学习上要“钻”,在时间上要“挤”。

3.倡导社会新风,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全体学生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真正领会锦州英雄的精神,把学英雄活动逐步推向高潮,深入开展志愿者学英雄的活动。活动中要注意安全、注重形象,形成声势。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的活动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汇总上报。

三、材料报送

1、“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雄精神”活动总结一份,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活动图片。

2、“弘扬锦州英雄精神志愿活动”高质量图片3-5张,图片要附简短注释。英雄精神相关影视、书籍观后感10份。

3、总体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简报一份,包括各个活动的开展情况描述(1000字以内)、相关活动图片不多于15张。

各学院于410日五点前将材料电子版与活动照片打包,命名为“xx学院英雄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1916369595@qq.com

      校团委 

202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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