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日期:2020-09-01 15:08:59  发布人:admin0  浏览量:1066

 一、学生证是学生身份的证明,校徽是学院学生的标志。凡是学院在籍学生,发给学生证一个,校徽一枚。
    二、学生证和校徽仅限学生本人使用、佩戴,不准私自涂改、转借他人或一人多证,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学生凭学生证享有假期火车票减半优待,每学年不得超过四个单程,家住锦州市内的学生不享有假期火车票减半优待。乘车区间要填写离家住址最近的火车站名,乘车区间一般不得更改,如家庭搬迁,需持当地户口管理部门的证明到学生处办理更改手续。
    四、学生证、校徽丢失或因故损坏,应立即向学生处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同时,注销以后乘车享半价优待。
    五、每月最后一个周三下午2:00-16:00为补发学生证、校徽时间,如遇假期,办理时间提前至上一周同一时间。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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