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27 16:42:27 发布人:jxzliang2 浏览量:1
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和鼓励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是了解教师实际教学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是开展多元教学质量评价、实现教学相长的重要手段,是学校内部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辽宁理工学院学生评教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辽理工校发〔2025]87号),现就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起始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8:00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6:00
二、评教对象与范围
1.参与学生:全体学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为学生授课的所有任课教师。
三、评教方式
学生登录“智慧辽理工”教务系统“学生评教”模块,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评价;需结合实际课堂体验填写,避免极端化、随意化评价。
四、工作要求
1.组织动员: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评教组织工作,确保学生知晓评教的核心是“促进教学改进”,而非单纯打分。12月9日前将负责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报教学质量管理处;
2.信息核对:12月9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教务系统中“课程-教师”对应信息核对,确保评价对象准确无误;
3.参评要求:全校参评率需达100%,未完成评教的学生将影响后续选课权限。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416-6086026
(附件已通过智慧辽理工发放相关部门)
附件 1:学生评教流程示意图(学生手机端)
- 上一篇: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
-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
